各县(市、区、园区)教(体)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各教师进修(师范)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3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为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12人、骨干教师25人
类别 | 普通高中 | 普通初中 | 小学 | 幼儿园(学前教育) | 特殊教育学校 | 职业中学 | 教师进修学校、中等师范 | 教研、校外教育机构 | 合计 |
学科带头人 | 3 | 2 | 2 | 1 | 1 | 1 | 1 | 1 | 12 |
骨干教师 | 6 | 4 | 4 | 2 | 2 | 2 | 2 | 3 | 25 |
二、名额分配说明
高中层次,每所高中学校每学科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其他层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直各单位各学科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直各单位要重视此次选拔推荐工作,严格对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2015年修订),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真正符合条件、群众公认、有培养前途的人选推荐上来。
2.此次选拔活动倾斜乡村(或薄弱)学校教师,学科也尽可能覆盖县域内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乡村教师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3.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直各单位必须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的原则,经教师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议后,4月20日下午5时前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综教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7)除要报送纸质表格外,还需报送电子表格。联系人:罗斌芳,联系电话:8576291,E-mail:467748388@qq.com 。
4.市教育局将与县(市、区)教育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依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市级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doc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