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的通知》(景教综字【2015】 号)规定,市教育局将和教师任职学校对2015-2016年度新教师进行校本研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新教师座谈会
1.参会人员:2015-2016年度新教师、负责新教师培养工作的学校领导。
2.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
3.地点:景德镇十六中
二、校本研训考核的要求
(一)校本研训在新教师岗位培训中占很大比重,学校接到通知后,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考核内容准备好各项材料。9月29日下午5点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新教师考核所需材料交至市教育局综教科,到期未交者视为校本考核成绩为零。联系人:熊俊,联系电话:8576291。
(二)考核材料的要求
1.需打印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每位教师材料按照要求单独装订成册。
封面要求:2015-2016年度新教师校本研训考核材料,学校名称,新教师、指导教师、分管校领导签名。
目录格式:
(1)《考核内容记录表》
(2)学校校本研训实施方案或计划
(3)新教师与指导教师的协议书
(4)一年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总结
(5)教师达标课教学设计与反思
2.需提供的原始材料
(1)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校安全专题。要求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或论文。
(2)教材教法研究与实践。要求有较规范的全学年任教学科备课笔记;听课记录20节课以上;评课记录3篇以上;单元、期末试题各1份并有质量分析;学期或学年总结1份;在任职学校说课2次;上1节达标课。
(3)教育教学管理。要求有理论学习笔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计划1份;教育教学管理总结1篇;组织1次学生集体活动并有记录。
3.学校对照景教综字【2015】 号文件要求,对本校新教师校本研训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认真填写《考核内容记录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根据集中培训40分、校本研训60分的标准,市教育局综教科将在学校评价的基础上,对2015-2016年度新教师的岗位培训予以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转正和确定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