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秩序,全面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全部中职学校学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景教综字〔2016〕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管理,各中职学校要对照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做好学籍系统和纸质档案工作。
二、做到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规范统一。在学生人数、学生具体信息等方面,各校在校生的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必须一致。各校要完成2016级新生数据在学籍系统中录入、提交、审核和高二、高三转入学生和流生异动信息的系统入库工作。尤其是做好纸质学籍收集、建立、整理工作。各校要按照学籍纸质档案要求,认真填写2016级新生新版学籍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完善填写新版《在籍学生花名册》全部内容,加盖校章和各级责任人签字。做好流、转学生资料汇总,整理好高二、高三转入学生办理学籍的相关纸质材料,做好高二、高三流生汇总表。
三、关于工学结合和三年级外出实习(跟岗实习)学生的学籍审核。在全市学籍审核前,各校要到相关教育局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学籍审核时,市教育局将以规范完整的外出实习系列材料为依据,确认工学结合和三年级在校生名单,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一律做流生处理,并取消其毕业资格。
四、全市中职学校学籍审核,各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级新生“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
2、2016级新生“景德镇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3、高二和高三转入学生转学手续及转入学生的新版学籍表和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4、高二和高三流生汇总表;
5、在校生外出实习、工学结合等相关材料。
五、本次学籍审核采取下班点名的方式进行,各校务必抓好备检阶段在校生到校工作。学籍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受检单位 |
10月31日 (星期一)上午 | 隆大职校、机电工程学校 | 隆大职校、机电工程学校 |
10月31日 (星期一)下午 | 体校、昌江职教中心 | 体校、昌江职教中心 |
11月1日 (星期二)全天 | 乐平职校、科技学校 | 乐平职校、科技学校 |
11月2日 (星期三)上午 | 浮梁职校、汽车职校 | 浮梁职校、汽车职校 |
11月2日 (星期三)下午 | 第一中专、卫校 | 第一中专、卫校 |
景德镇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9日
景德镇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