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景德镇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市直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市直教育系统服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将作风建设作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作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廉洁建设,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整治范围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整治内容
1.宗旨观念淡薄方面。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开展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等问题。
2.执法主体、程序等不规范方面。工作中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问题;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问题;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3.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在办学教学过程中优亲厚友等处事不公问题;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办事态度生冷,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不愿做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应付了事;在教学过程中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以及收受礼品、礼金和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
4.履行职责方面。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5.工作态度方面。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窗口无人受理行政服务事项;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6.办事效率方面。在工作中政(事)务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存在并联审批事项的牵头单位、审批部门和协调单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配合不力以及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等问题。
7.其他问题。
四、时间和步骤
此次作风整治工作从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1 月 7日,为期一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1.制定方案。制定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重点,创特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要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廉洁建设。同时,市本级设立全市统一举报电话邮箱,举报电话:0798-8576306,举报电子邮箱为:jdzjyjdb@126.com。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布自己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和制定的方案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填报自查自纠表(附后),班子成员自查自纠表于2016年12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办。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12月22日至31日)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好管理台账,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限期整改到位。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7日)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对符合规律、行之有效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对不合时宜、影响效率的要坚决修订或废止。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的部署,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将开设作风建设专题节目,选取部分单位上线,直面群众提问。
2.成立机构。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市教育局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党办。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认真整改。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和隐患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不教育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4.严肃追责。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是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零报告的单位一律列入督查的重点对象。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附件:景德镇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景德镇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景德镇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