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审核的通知》(赣教职成函〔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景教综字〔2016〕5号)文件要求,现就办理我市2017年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毕业生信息收集整理(4月15日——4月30日)
各中职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应届毕业生信息,并填写好《江西省二○ 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毕业生登记表由各中职学校自行印制,必须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县区中职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市直中职学校一式三份。
(二)毕业生信息审核(5月1日——6月14日)
各县区中职学校报所属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由县(市、区)教体局汇总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市直中职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主要审核毕业生的入学信息、学习过程、学习成绩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毕业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
2.景德镇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3.江西省二○ 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同时提交excel表格)
4.省中招办录取的毕业生需提供当年录取简明表,并在简明表上勾注毕业生姓名。
5.学籍变动和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学生学籍表和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必须填写完整。
(三)毕业证书的打印、颁发(6月15日—6月25日)
各中职学校负责录入毕业生信息(打印字为四号隶书),市教育局综教科审核无误后,颁发毕业证书,并将毕业生电子信息上报省教育厅,以供在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人员负责,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不拖沓、不延期,及时准确上报毕业信息。
2.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认真核实毕业生的资格,特别是毕业生姓名、学制、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等重要基础信息,毕业生数据信息必须与其在“学生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内容相同。
3.毕业证书所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取。
附件:江西省二○ 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景德镇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