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监字[2016]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局领导关于开展省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我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国家和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流程梳理和机制建设为手段,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将制衡机制嵌入财政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水平,有效防控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规范原则。财政管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制定工作,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各项财政管理业务,覆盖局内涉及财政管理业务的各个单位,确保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全面性、规范性。
(二)切合实际原则。各项内控规范应紧密结合市本级财政管理特点,符合财政管理实际需要,即要遵循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借鉴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又要避免盲目照抄照搬。
(三)求真务实原则。各项内部控制规范,应明确、清晰、细致、具体,即具有指导性又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切实可行,真正起到有效防控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
(四)积极稳妥原则。各项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工作,在积极推进的前提下,应通过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准确查找风险点等必要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内控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工作范围
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工作范围,包括市本级财政管理业务的各个方面,具体分为政策法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债务管理等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以下简称“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
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容
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由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三部分组成。
(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第一层次控制要求)。该制度是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基本规范,旨在明确全局内部控制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控制方法、控制内容、内部控制检查和报告等基本要求。
(二)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第二层次控制要求)。该规范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分别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旨在明确各项财政管理业务的整体层面内部控制要求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要求。其中,整体层面内部控制是指财政管理业务的制度建设、岗位设置、人员管理、内控文化等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是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各项财政管理业务风险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第三层次控制要求)。该规程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按照局内涉及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的各单位分别制定的业务操作规程,旨在明确各单位内部各项业务的控制要求,明确每个业务流程的主要控制环节,梳理重大和一般风险,明确责任岗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五、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内控委,内控委下设内控办,并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
(一)内控委。局长兼任主任,相关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监督检查局、办公室、人事科、驻局监察室、预算科、预算编制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处、非税局、条法科、外经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委委员。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各项财政管理业务牵头单位,分解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相关任务;研究与决定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监督与指导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开展;其他事项。
(二)内控办。内控办设在监督检查局,负责内控委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监察室、监督检查局、条法科、预算科、预算编制科、国库科、政府采购管理处、非税局、外经科等等。内控办主任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领导担任,办公室、监察室、监督检查局各派一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负责开展内控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方案、信息、总结等文件;向内控委汇报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评价机制;组织内控工作成果验收;其他事项。
内控办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三)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分别负责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单位配合。其中,条法科牵头制定政策法规控制规范、预算编制科牵头制定预算编制控制规范;预算科、国库科牵头制定预算执行控制规范; 政府采购管理处牵头制定政府采购控制规范;局办公室牵头制定资产管理控制规范;非税局牵头制定非税收入控制规范;外经科牵头制定债务管理控制规范。
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四)各业务单位。各财政管理业务单位应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各单位的内控管理岗由一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内控管理联络员指定专人担任。主要职责:按照局内统一要求,提供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有关财政业务相关制度、资料;配合牵头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各项财政业务梳理与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本单位业务流程梳理与风险评估工作,查找风险点并定级;规范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职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等;编制本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六、实施步骤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体系三个层次的建设内容,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总体准备和基本制度制定阶段、控制规范制定阶段、各单位操作规程制定阶段。
(一)总体准备和基本制度制定阶段(2016年5月上旬)
1.监督局研究制定景德镇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成立内控委,设立内控办,各单位明确内部控制负责人和联络员。
3.内控办组织制定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4.内控办将基本制度提交局党组审定。
(二)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定阶段(2016年6月底前)
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定阶段,需组织局内相关业务单位通过开展财政管理业务的流程梳理与风险评估,分别完成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制定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召开全局内控动员和培训会(2016年5月中旬前)
由内控办牵头,组织召开全局内控动员和培训会,动员和部署全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工作,培训内控基本知识及财政管理业务内控要求。
2.公开征求财政管理业务风险点意见(2016年5月中旬)
内控办组织公开征求市直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咨询专家等对市财政局七个方面财政管理业务的风险点意见,整理汇总后,供各牵头单位参考查找相关业务风险点,并作为验收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开展各项财政管理业务的流程梳理与风险评估(2016年5月底前)
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有关单位配合,开展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工作,分别形成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流程框架、流程风险点及控制措施等。
4.起草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初稿(2016年6月上旬)
各牵头单位分别组织制定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规范初稿,明确每个业务流程的主要控制环节,梳理出存在的重大和一般风险,明确责任岗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配以流程图。
5.验收和下发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2016年6月底前)
内控办组织验收各牵头单位制定的七方面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初稿,经内控委批准,统一正式下发局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三)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阶段(2016年11月底前)
1.各单位开展流程梳理与风险评估(2016年8月底前)
由各单位开展本单位业务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工作,形成本单位业务流程框架、流程风险点及控制措施等。
2.起草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初稿(2016年9月底前)
各单位制定本单位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规范初稿,明确每个业务流程的主要控制环节,梳理出存在的重大和一般风险,明确责任岗位,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配以流程图。
3.审核印发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2016年11月底前)
内控办在审核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基础上,经内控委批准,统一印发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通过开展上述三个阶段工作,我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在此后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工作中,局内各单位需开展本单位业务的内控评价;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财政管理业务的内控评价;内控办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不断修改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办法。同时,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信息化工作,在我局现有的各项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基础上,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财政业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内部控制的硬化约束。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景德镇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