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市发改委定于2010年8月13日在市开门子大酒店举行听证会,对“调整景德镇市焦炉煤气终端用户价格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定价听证方案的要点是:我市焦炉煤气价格至今仍在执行2000年7月1日由市物价局批准的居民用气0.9元/立方米、工业用气1.0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十年来市场价格、水、煤、电价格、人工工资等情况均发生重大变化,不调整终端用户价格将不符合价值规律。省发改委批准市焦化集团出厂价格新标准为1.10元/立方米,终端用户价格如不作相应调整,将影响华润燃气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城区老化管网改造工程受阻,造成安全隐患。拟将居民用气和工业用气价格分别由0.90元/立方米和1.0元/立方米调整为1.38元/立方米和1.48元/立方米。
经有关单位推荐,市发改委聘请彭国华、朱顺来、程尉信、朱雷、张和光、余时久、冯训平、欧阳寿阳、余雪林、施凝、吴长征、宁红英、骆剑平、刘章鸿、吴爱波、万春兰、梁小琴、汪大海、周敏建、张丹、江丽梅为听证代表。5名旁听人员网上报名随机抽取确定。
我委指定余勇、胡矫健、盛俊杰、陈建中四位同志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市 发 改 委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