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记者从景德镇市教育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基本实现“三个增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以及教育民生工程。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县(市、区)政府把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扶贫助学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多元筹融资办学的有效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了政府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实行预算单列,转移支付实行项目管理,强化了教育投入的监管制度,全面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我市还按规划调整学校布局,进行市、县(市、区)学校建设,完成了市五中、外国语学校等一批学校迁建、改扩建项目。经费筹措、管理、使用的进一步规范,薄弱学校得到改造,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