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梁艳)为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今年全省继续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补贴对象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今年我市争取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1150万元,该资金用于工厂化育秧设备补贴、稻谷烘干设备购置补贴、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有机大米品牌补贴、再生稻基地创建补贴等方面。全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有效措施,确保该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广泛宣传,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晓率。利用12316惠农短信平台、微信、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多渠道宣传,使我市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了解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政策和办法,引导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实申报。
落实措施,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一是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当前农业部门正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申报工作。二是认真批复项目。待项目申报完毕,农业部门将对全市申报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是否具备项目申报资格进行认真核实,对各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是否合理进行严格把关,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予以批复。三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由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组织验收和补贴核算,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者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
严格执行政策,严明纪律。项目督查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如发现申报主体有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收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以后3个年度的补贴申报资格。(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