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人海里,他是那么惹人瞩目。
尽管他还是是十六七岁的孩子,服装颠覆了眼球。也许长辈看着会扎眼,同龄的人会觉得他是混混:头发被染成了酒红色,十分野性地挂在额前。衣服显然是很久没换了,散着一股与年龄不符合的烟熏味。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带着些许的破损,显然是打过数次架。但,这都是次要的。
他的眼神冰冷而又散漫,嘴角似乎从未扬起过,就那么简单的挂着,挂着青春的极端。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冒起飘忽的烟气。
他是某中学的高二学生。他从小就是不被容易理解的孩子。三岁,喜欢在拿放大镜去烧蚂蚁,烧植物,五岁,喜欢在女孩子的背包里放毛毛虫,享受她们尖叫的声音;七岁,上学了,还是像通常孩子一样的好奇眼光打量这所学校,殊不知他们要沾染多少污秽。十岁了,爱上了写文章。
他的天性被炽热所扭转了。
他爱上了语文,喜欢上了教语文的文老师。他喜欢看到她的温暖笑容,她的温和长发。他在每一堂语文课开始之前都告诫自己不能跑出去玩,免得满头大汗,让文老师皱眉。
语文课上,他认真听讲。课后还时不时地去和文老师撒娇。这个可爱的孩子,在完成完课内作业后,总喜欢写写小文章。
他对文学的热忱让他在作文成绩节节拔升。文老师首次在习作课上把他的文章作为范文来读。这让他幼小的心灵迅速壮大。由此他花费了全部的精力灌注到文学上。这团幼小的火焰要燃烧成巨大的火浪!
然而事情永不是那么简单。
数学老师开始厌恶这个孩子。他上数学课心不在焉,总是和周边同学吵闹。原本安分守纪律的班级,在他的受伤变得凌乱不堪。成绩更是惨不忍睹。数学老师也数次警告他,也不见成效。他又告状到他的父母那儿。父母闻言暴怒,他一放学回家正准备高高兴兴地跟爸爸妈妈讲论今天在学校得到的表扬和趣事。然后他一跨进家门,刚要张嘴的时候,就被爸爸给横抱起来。爸爸的手上拿着鸡毛掸子。
他懵了。这是怎么回事?爸爸妈妈不是这样的呀。每次晚饭,都是他和父母最快乐的时候。他叽叽喳喳地跟父母讲着在学校的快乐,爸爸妈妈也是微笑地听着。父母是知识分子,从小到大,父母从未打过他。尽管他调皮,喜欢恶作剧。父母也从未打过他。反而认为这是男孩子应该有的天性。这一刻,他恍惚了。
恍惚中,他听见爸爸隐隐约约地说,你不是乖孩子!一个男孩子可以调皮可以恶作剧,但是不能不听话!不能冥顽不灵!尤其是学习。他还看见妈妈冷冷地瞪着他。
他妥协了。
他开始上课听讲,开始认真做作业。为的就是不能让爸爸妈妈生气,尤其不能再挨打。在他的幼小心灵上烙下了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