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得最厉害的时候,她从床上三番五次滚落下来,她是自制力极强的人但还是忍不住痛得直打滚。滚到地下,又被他抱上床。她什么东西也不能吃,哪怕强行喂她一口水,马上又被吐了出来。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他别无它法,只觉万箭穿心,心被掏走一样恐惧。
他只能紧紧握住她的手,体会她还有气息的呼吸。枯瘦如柴的一双手。手心的温暖何处依存?可恨的病魔将美好一并消失殆尽。原有一百一十斤的体重,现在不到六十斤。他不断警示自己,绝不能让眼泪流一滴出来,让她有所知觉。哪怕她痛得看不到,看不到。他的泪花只能深深开在心里,碎在眼角,然后风干。
她多么希望医生能赐她安乐死,那样就可以很快了结残生,早点离开人世。至少不能让他看到自己掉光了头发,面目枯槁,人鬼不如的样子。她爱他一生,忆他一生,痛他一生。她的丑陋与可怕之处怎么能如此堂而皇之裸露在他的眼皮底下?
她想这一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人已经活了七十六岁,比起那些老姐妹们,算是高寿的。一生无儿无女,了无牵挂,该满足了。至于他的归向,那是她来不及思考的问题。人最感绝望之时连自己都无从掌握,又如何能主宰别人的命运?
她以为青春年少与他的一别,会很快重逢。哪知这一别注定成为历史的断裂,她竟不知别后的脚步竟然踏穿了半个世纪而杳无音讯。
那一年他二十三岁,去台湾参军,随同一起的都是些年轻力壮的小伙。那时她正值十九岁,送他出村口的那天,暖阳高照,村边的槐树结着串串似铃铛的白色小花,空气中飘满了清香。她依依不舍背对着他说,你可要早点回来。然后快速从头上拔下发簪,放到他的手心,如同慷慨交出自己的华年。漆黑秀发就此泼下遮盖了她半边粉红的脸庞,恰似隐约圆月映天心。她注视他良久,只希望他以后不要忘记她。
他看着她一汪碧泪在眼眶中漫涌,晶莹如雪般透明,发出璀璨的光束。一行行。他被这光束罩住了手脚,呆呆傻傻全身上下摸寻,找不出像样珍贵的东西留给她。拍拍打打半天,从右边口袋里搜出一颗淡黄色圆润军扣正准备放回裤袋。她说,我要,给我吧。他的脸顿时像点着了火焰,这光亮照着她哀婉的内心,脸如红霞。他是欣喜的。有人还会喜欢他一颗褪色的旧钮扣,奇妙如她,让他心生柔软。她是舍不得他的,但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她要安心放他去。
这一别竟然长达半个世纪,如梦如幻。二十几岁不成家,别人说她眼光高;三十几岁不成家,别人说她有变态;四十几岁不成家,别人说她有病;五十几岁仍不成家,别人开始带着同情的色彩;六十几岁不成家,没有人再说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