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十一五”期间,景德镇市公众安全感稳步提升。2006年,我市公众安全感是86.3%,2010年,我市公众安全感达95.6%,五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我市公众安全感居全省第四,治安好转率连续3年蝉联全省第一,群众对公、检、法、司的工作满意率位居全省前列。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政法工作成绩斐然的五年。五年来,我市政法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大力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切实保持了全市社会政治治安持续稳定。连续多年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问题,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群死群伤治安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严打开路
我市位于“六山两湖”中心区,良好的区位优势为城市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市特殊的历史文化和区位特点,既给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也使我市承受了更大的治安压力。作为区域内经济生产和交换集中的地方,我市对周围地区产生了较强的经济辐射作用。随着我市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大量的外来投资企业和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涌入,使得全市的治安形势和压力比较大。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新增近10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对治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及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涉黑、涉恶、涉枪、涉毒四个重点,开展了“赣安一号”、“金盾行动”等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严打专项行动,保持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凌厉攻势。据统计,近三年来,共抓获犯罪集团136个、508人,其中涉黑涉恶团伙23个、164人;破获涉枪案件38起,查缴枪支52支、子弹159发;侦破毒品案件127起,缴获各类毒品20000余克。经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了恶性刑事案件高发态势。
此外,全市还进—步加大了对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组织了打击“黄赌毒”、传销、破坏“三电”设施、农资打假、医疗医械整治、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批治安乱点得到了集中整治。今年,全市迅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在夏季治安综合整治行动中,共集中排查422次,发动群众103058人次,组织工作组数达268组次,排查治安重点地区27
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1人。
六防并举构建大防范网络
近年来,我市深化“大防控”理念,坚持六防并举,大力推进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了技防建设。全市187个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住宅小区和重点乡镇已全部建立起视频监控,并与公安防控中心联网。市区建成了三级视频监控平台、500余个公共视频监控点和10000多个社会视频监控点。今年,市财政又新增投入1000万元,用于“天网”二期工程建设。仅今年以来,通过视频监控直接或间接抓获违法犯罪现行57人。充实了人防,建立和完善了公安三级联动和多警联动的网格化治安巡逻机制,市区专职治安巡防员增加到430人,发展保安队伍1500人。巩固了物防,市区改建了9个出城治安卡口,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和全面普及了防盗门、防盗窗和保险柜。发展了心防,市县两级政法综治部门共编印发放了10余万册《安全防范意识便民手册》,公安派出所每周发布警情通报和平安提示,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同时我市还大力实施了“机防”和“家防”两大工程。在机防方面,建立完善了警情发布、快速反应、常规联动和完备保障机制,有效实现“警、车、媒”联动;在家防方面,大力推广家用电子报警设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组织多户联防,真正实现了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全时空的防范控制。
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依托大防控战略的实施,全市八类刑事案件持续下降,下降率达29%,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发案同比下降了23.9%,街面“两抢”案件下降了27.5%,可防性案件下降近60%。
构建健全、灵敏、高效的维稳信息网络
近年来,我市创新维稳机制,按照“优化指挥中枢,突出公安骨干、展开社会各翼、强化上下联动”的思路,成立了市维稳信息中心,赋予其“四权”,即信息收集催报权、隐患处置指派权、维稳督查督办权和责任追究建议权,发挥其“四部”,即信息部、协调部、参谋部、督查部功能,全天候开展维稳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分流、化解、处置及督办指导、善后处理等工作,着力把它打造成全市维稳工作的高端平台和指挥中枢。此外,我市还建立了稳定风险评估、维稳信息网络、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等维稳新机制,有效地维
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社会矛盾化解的景德镇经验
面对日益增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严峻的维稳形势,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高度整合,高强投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以“块”为单位进行力量整合,开展分级化解。一方面,开展市、县、乡、村分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科学界定“四级”社会矛盾等级标准,明确化解责任,从而形成了“琐事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矛盾不出乡、疑难矛盾不出县”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强化基层化解,经过探索和实践,我们建立了以公安派出所为平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各种维稳力量充分整合的基层“三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形成了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使得基层大量—般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打造综合调处工作平台,开展分类调处。对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处理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在县(市、区)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化解的前提下,由事发地提前报上级市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协调,市里整合各方力量组建一个综合平台,即组建市社会矛盾化解中心,下设土地征用纠纷、城镇拆迁纠纷、社会保障纠纷、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纠纷、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纠纷、水电气等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纠纷、涉农林水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纠纷、安全生产事故纠纷、民族宗教纠纷、涉法涉诉纠纷、医患纠纷等16个专业纠纷调解中心,分别由分管市领导牵头负责,落实责任,建立制度,规范运行。
强化三大调解组织建设,开展联动调处。成立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巩固、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成立“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普遍建立各级行政调解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着力化解和疏导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成立“市司法调解委员会”,建立司法调解机构,推行全员、全程、全域调解。在此基础上,我市建立了三大调解组织联合排查预警机制、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联合会诊疑难纠纷机制,推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
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8821起,化解8062起,调处成功率达91.39%,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