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3月30日,孙杰发现有窃贼光临他家。发现家中丢失不少财物后,孙杰向浮梁县警方报警。结果,民警在其家中进行现场勘验时,意外地发现了他家中有一把土铳,便按规定将土铳扣押。起初,孙杰也没当回事,可当景德镇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得出“该土铳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且具备管状结构,符合枪支定义,认定为枪支”的鉴定后,孙杰又急又悔,但于事无补。虽然其多年前购买这支土铳是为了打猎,但实际上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浮梁县检察院在依法对孙杰的行为进行审查后,认为孙杰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在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时,故意隐藏,不上交公安机关,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从而批准了公安机关逮捕孙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