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以食品药品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继续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2万起、药品犯罪案件8500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50余起案件全部告破,及时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有效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犯罪网络。(3月21日 人民网)
2017年,公安部将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加大惩罚力度。公安部采取“打假”行动,人民群众加强监督、举报作用,完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打假统一战线”,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
近年来,公安机关的“战绩”充分显示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食品犯罪案件多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食药安全现状和形势仍不容乐观,任重而道远。为此,针对新问题新情况,制假售假屡打不绝的老问题,公安部应该联动打击。笔者认为在执法行动上,有必要从重专项打击,转向重常态化、精准化的治理,走出运动式治理的惯性和依赖,并建立重预防的治理导向。从行动部署和工作机制方面两方面革新,深度打击。
如果光有执法部门所采取的行动是远远不够的,食品安全关系着我们万千群众,需要我们共同发力。民以食为天,人民群众也要保障食品安全。一方面,群众的心态要有所转变。有些市民在买到假货、伪劣货会有“下一次不要买就行”的心态,他们并没有去找商家索要赔偿的心理。正是这种不想、不愿意的心态助长制假犯的气焰。另一方面,群众应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食品掺假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让违法分子无处可逃。群众有了这份“自觉性”,那么食品打假基础就牢靠了。
纵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对于造假受惩罚的门槛较高,不能让造假犯受到应有的惩处。刑法中关于食品造假入刑的相关规定,有着“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这一前置规定。这在客观上,不仅使得对不少食品造假行为的定性有点模糊,还给了食品造假犯空隙可钻。取消食品造假的入刑门槛,能够给食品造假犯沉重打击,让他们不敢造假。同时切实用足用好《食品安全法》,对依法不构成犯罪、但群众痛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坚决处罚到人。
一言以蔽之,推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无疑是给人民食品安全打了一镇定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监管部门严惩食品造假的决心,同时能够展现刑法的威慑力。食品打假行动犹如扶贫助困攻坚战,不可能一下就能够完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助力,一起发力,让食品领域不再掺假。(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