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新《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咨询活动(一)
我市举行新《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咨询活动(二)
网络报道: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让广大群众对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4月29日上午,由市计生委主办、珠山区、昌江区计生委承办的全市学习贯彻《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现场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咨询。
我市举行新《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咨询活动(三)
我市举行新《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咨询活动(四)
宣传咨询活动设有新《条例》发放、计生政策、生殖健康咨询、义医义诊、免费送医送药等内容,活动现场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主要特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了近40多块计生宣传版块供市民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发放了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宣传资料近20000份。
据了解,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生育调节、技术服务、管理责任、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保障与奖励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新《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坚持总体稳定,适度微调了现行生育政策。
1、取消了生育间隔期。
2、将一胎生育证制度改为生育服务证制度。
3、进一步明确了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了优质服务的内容。
1、增加了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内容。
2、增加了对补救措施的限制性规定。
3、进一步明确了服务机构在优质服务方面的职责。
(三)完善利益导向,增加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规定。
1、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惠民政策提出了要求。
2、对优惠对象增加了双女户家庭。
3、增加了部分优惠政策的规定。
4、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作了一个原则性规定。
5、对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增加了奖励的原则。
(四)强化措施力度,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
1、增设了部分行政处罚条款。
2、补充了有关环孕检方面的内容。
3、明确了相关部门信息通报的要求。
4、补充完善了举报查证措施。
(五)突出综合治理,在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方面有较大突破。
1、明确了擅自衽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规定。
2、明确了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品服务和管理主体,并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规定。
3、加大了打击“两非”的力度。
(六)强化职责分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更加明确。
1、明确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职责。
2、对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