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海峰
让农村美起来。
为全面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建设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产业特色鲜明、公共服务健全、乡土文化繁荣、农民生活幸福、具有赣鄱特色魅力的美丽宜居乡村精品。《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我省选择2万个左右自然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省级重点贫困村优先安排。
规划引领,统筹兼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实施意见》赋予了全面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新内涵,这就是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共建共享幸福美好家园。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自然村要重点实施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项目,建设和完善电力、广电、互联网络。中心村要因地制宜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等服务设施,有条件和需求的建设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和公交站台。各地要统筹推进村庄整治、环境美化、乡风文明建设、和谐乡村创建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拓宽城镇就业渠道,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围绕重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各地将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城市环卫建设职能、垃圾收运体系、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农村延伸。我省将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等工程设施建设,恢复农田生态系统。全面建成120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同时,我省将积极推进鄱阳湖沿线2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缴等配套机制。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