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举行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一)
我市举行举行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二)
消防支队进行消防演习(一)
消防支队进行消防演习(二)
网络报道: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于11月9日正式颁布实施。11月8日上午,景德镇市政府、市公安消防支队、珠山区公安消防中队、昌江区公安消防中队在人民广场举行举行《江西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
副市长、公安局长方府春,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张春萍以及景德镇市消防少年军校、妈妈防火团等消防志愿者代表、街道社区代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近千人参加活动。方府春讲话,张春萍宣布“全市宣贯《江西省消防条例》摄影和征文比赛获奖名单”。
方府春在仪式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市消防事业发展仍然存在差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还不够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完全到位,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火灾隐患和影响消防安全的不确定因素还大量存在,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因此,我们要抓住新《条例》颁布实施的打好时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新《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对新《条例》的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依法治火理念,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氛围。
据了解,修订后的《条例》分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九十二条。《条例》从江西省消防工作实际出发,对《消防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适应了我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修改的条例在火灾预防方面规定得更为详细,并且首次将应急救援写入其中。
仪式结束后,妈妈防火团、消防战士们还为市民们送上了一台精彩纷呈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