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日前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宣判。法院一审认定江山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1.68亿元、受贿433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12月12日 新华社)
作为掌握着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的政府官员,首先想到的不是为人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为国家的富强付出自己的绵薄之力,而是怎么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样的官员无疑是危险的。不论是于他自己,抑或是于国家、于人民,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就拿江山的例子来说,他的腐败堕落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其受贿的400多万可以衡量的,甚至就是有关部门认定的1.68亿也只是直接的经济损失,间接的损失比如对人民合法经商信心的打击,有关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返工甚至造成其他更加重大的灾害的事,这些都是无法估量的。
一个市委书记,能够从一个小干部一步一步爬到现在的位置上来,你说他不知道他贪腐这些会造成什么后果,这可能么?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能够当选市委书记,很明显,他的精明和工作能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其私心过甚,滥用手中的职权,给国家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却是更加的巨大。
笔者认为,选拔官员,更应该注重的不是能力,没有能力可以培养,即使能力不足,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更加重要的道德素质和对诱惑的抵抗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在这个处处充满诱惑的新时代,如果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能够抵挡各种诱惑的心,如何能够牢记初心,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而在这个基础上,笔者认为,还应该畅通言路,也就是充分调动社会大众的力量,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的做好国家主人的本份。(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