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上饶市委出台了《上饶市干部选拔任用署名推荐工作的暂行办法》,实行署名推荐和责任追究制度。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实施到现在一年半有余,已经收到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书164份,其中,厅级干部54份,县级干部110份。(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说,上饶市打通了领导署名推荐干部的渠道,在全国范围内也算是个不小的创新和尝试。毕竟,选人用人是个很敏感、很严肃的大事,一旦产生“带病提拔”,或是将庸者提拔起来,对党的事业都会带来损失,因此各地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时,仍按照上级的规定按部就班,敢于像上饶一样创新的,实属罕见。
试行领导署名推荐干部,对领导身边人来说,无疑是一大优势。整天在领导身边转,与领导关系走得近,能力、品德获得了信任,就有可能被领导推荐。但离领导很远的干部,或是与领导“走得远”的党员,被领导推荐的机会可就十分渺茫,因此这其中容易产生优亲厚友现象。
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整治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行为,但每到换届之时,这股歪风又会卷土重来,污染地方的换届风气。尤其是一些“很神秘”的推荐,即使推荐了“带病”干部,往往也无法向推荐人追责。采取署名推荐,亮到阳光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当然,解决这一现象的对策,关键在于“署名”,落实推荐人的责任,杜绝“带病推荐”现象。如果推荐了已经“带病”的干部,就需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不管什么时候查出来,都实行终身追责。也只有通过如此倒逼,将责任架在头上,领导干部才不会“拍脑袋”推荐人,而更加注重了解被推荐人的思想作风,能力水平,替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但不可否认,署名推荐干部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当推荐了“病官”已经有了职务调整,甚至是晋升到其他地方任职,这对于事后问责来说,将变得十分困难,也难以落实。如何让问责变得切实可行,直接关系到推荐干部的质量,不是一件小事。(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