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刘奇面向国徽站立,神情庄重,宣誓声沉稳洪亮、响彻会堂。
整个宪法宣誓仪式,简短、神圣。省人大代表、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与会代表,共同见证了这历史性的一刻。会场上,新闻记者端起相机,许多参会代表举起手机,将这庄严一幕定格在镜头中。
根据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5年1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