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记者 吴绍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是一项重要工作,市环保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环境优质服务,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着力推进简政放权
按照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理顺市级环保部门和县(市、区)环保部门环保审批权力和环境监管职责,在充分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复杂程度和承接部门的管理水平、技术支撑力量下,市环保局于2015年将34项市级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并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在业务上进行帮扶,同时做到放权不放责任,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其能顺利承接下放的各项审批事项。
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目前,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均归口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印发《环保窗口办事指南》并置于窗口显著位置,明确了各项审批事项所需材料、许可程序、办理时限等,确保群众一目了然、办事方便。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定许可期限的范围内已经压缩了58%审批时间,今年准备再进一步压缩33%的审批时间,并严格执行承诺许可期限,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并将办事指南、项目受理审批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按时完成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该局下属单位市环境研究科学研究所严格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要求,2016年3月15日环评资质到期后即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彻底完成脱钩。在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全面市场化后,我局通过严把审查入口、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诚信机制等方式,积极推进环评机构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明确污染防治措施,制定“三同时”执行计划,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概算。
落实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本地区的建设项目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督促企业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到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制定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范围、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及分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处理。通过严格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优化服务质量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市环保局行政审批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市环保局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协调推进。
市环保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制度,端正工作态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程序公开制等制度,同时还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保证效能建设落到实处。(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