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广东省纪委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一律注销,今后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目前,省纪委廉政账户已注销,该账户余额已全部上缴省财政。(8月16日大洋网)
廉政账户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官员的侥幸,也滋生了一些官员的侥幸。如果官员收了“红包”,如数如实上缴廉政账户,就会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官员还是清廉的好官。殊不知,就是因为有廉政账户这个“中转站”或是“避风港”,让官员萌生了些许贪腐“侥幸”。
本来廉政账户的本意是让官员将收下“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红包,就可以既往不咎,但是到官员处,可能就便为“先收下”,再决定如何上缴。那么到手的钱,再想官员“吐”出来可能就会发生“变异”。所以,会出现在一些腐败案件东窗事发之后,会出现一些官员这样的辩解,有的说“一直想要上缴钱财,只是工作太忙,忘记了”;有的则是眼见“纸包不住火了”,采取“弃钱保人”的策略,在被查前夕赶紧上缴;有的则是在收红包的过程中,边收边缴,从中间吃“差价”,既蒙蔽了组织,又安慰自己。
由此看来,廉政账户的设立“弊大于利”。廉政账户本来是想给贪腐官员“悔悟”的机会,却被一些官员当做“捞金”的机会,把廉政账户作为腐败的“退路”。那么取消廉政账户就是铲除官员“侥幸”的生存土壤。
取消廉政账户,今后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一是让官员学会“直接拒绝”,不要再用“怕得罪人”,对方非得让自己手下,自己无法拒绝作为托辞,其必须明白,“红包”的手下之时,就是“乌纱帽”脱下之时,自己掂量。二是让官员放弃“犹豫”,有廉政账户作为“后路”,一时糊涂收下的钱,还可以交廉政账户作为“悔悟”,取消廉政账户就是让官员时候保持清醒头脑,别犹豫,保持清醒,贪腐没有“回头路”,“一失足就成千古恨”。(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