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强制戒毒所(原劳教所)一名1980年出生的警察,干部档案记载的出生年份却为1976年,其档案年龄早“出生”4年的原因,是其父亲为了能把他招录进本单位。(8月7日 法制晚报)
牡丹江某副所长为了将其子招进本单位,不惜采取不法手段改大年龄,到后来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一步步成了单位中层。若不是国家查“三龄两历”,这些私下篡改年龄、虚报年龄究竟会潜伏多久还真难说。这位副所长所做的这一切,真是爱子之深,爱子之切,不惜动用关系网、资源网在儿子的人事档案做了手脚。
人事档案有何值得如此冒险?这与其记载着每一人的经历相关,是一个人一生中不可或缺的资历、能力等证明。因为人事档案在人事招录、转岗、晋升等方面有着直接关系,所以篡改人事档案也成了部分人铤而走险之事。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篡改年龄,不管是卖老也好还是装小也好,都是因个人切身利益需求而定。
领导干部虚报年龄看似小事,实则是对党不忠、做人不实的表现,理应严惩。年龄这个坎,砍掉了那些没关系的普通百姓,但对一些领导干部来说,为了能迈过年龄这道坎,不惜铤而走险对个人档案动手脚。只要自身哪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都通过修改个人档案来瞒天过海,实现提拔重用的目的。
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不是空话套话,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体检”是新时期治党管党的重要工作。全国上下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就是瞄准了干部年龄、工龄、学历等“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这样的问题,让那些“装资历”、“被年轻”、“假学历”的干部们原形毕露。
“干部谎报年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并非小错误,而是对党纪的漠视,对党的不忠诚。”虚报、谎报年龄,就是将党的纪律和规矩抛在了后面,要治理干部伪造人事档案,必须持续加大对违纪“小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