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戴才华 余亮)日前,为加强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乐平市财政局对2014-2015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按照《江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此次督查的对象为我市2014-2015年度使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项目,内容主要是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一是项目进度,包括项目启动、实施、管理和完成的情况等;二是资金使用,包括资金拨付、科目编列的真实性、相关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三是使用绩效,项目申报自筹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相关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开展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实施情况督查工作,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具体体现,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切实把民生保障政策落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