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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0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574

  网络报道(施检轩)近年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一二三四五”模式,深入开展了“千名干警进千村帮万户,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活动,鼓励人民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多年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单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明确一个培养目标。通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人民群众中选拔一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居)民,经过系统法律培训,重点培养,使其具备一定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成为人民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突出两类培养对象。一是优先从村委会、社区“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等人员中选拔热爱法律工作的人员,使之成为“法律明白人”的中坚力量;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员、农村(社区)“五老”人员的作用,担任法律政策和检察职能宣传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骨干和榜样。太白园街道浚泗井社区居民罗富文同志,退休前任景德镇电瓷电器工业公司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担任检察机关“法律明白人”后,积极参与教育培训和各项检察活动,掌握了许多常用的法律知识,经常活跃于社区帮助辖区居民化解矛盾纠纷、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社区居民王建的小狗在居民李花香老太太路过其家门口时,突然向她扑去,李花香在闪避过程中不慎跌倒,造成右股骨颈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王、李两家就李花香老太太的住院费用问题发生纠纷。罗富文便多次主动上门找到王建,对王建进行释法说理,使王建认识到了自己在对小狗的管理上存在过失,承担了李花香老太太的住院费用,圆满化解了两家矛盾。

  组建三支专业队伍。一是组建了一支法治辅导员队伍。从全市检察机关自侦、公诉、批捕、民行、预防等业务部门精心挑选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定期为“法律明白人”作专门法律辅导讲座,并与“法律明白人”一起开展送法“五进”活动,既加深了“法律明白人”对法治的理解,又促进了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进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约1.1万人次。如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个一”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参观了其中的警示教育图片展;进企业开展法律维权,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进乡村开展普法,发放便民联系卡、法律书籍等宣传资料1100多份,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的法律问题,息诉6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民事申诉案件,化解8起涉法上诉信访案件;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制教育讲座30余场,以发生在身边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教育和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进社区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有效提高社区群众法治观念。二是组建了一支由退休检察官和青年检察官为主要成员的“清风苑检察官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将法治宣传活动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清风苑检察官志愿者服务队”每年都要开展“学雷锋,关爱老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干警到市社会福利中心为老人们送去毛巾、肥皂等生活用品,带去法律书籍、检察宣传手册,解答老年人关心的赡养、继承等法律问题。三是组建了一支基层法律顾问队伍。以派驻检察室、检察联络室和检察官挂点社区为载体,选派把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三懂四会”检察官充实到基层一线,担任基层法律顾问,对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行一对一的培养,与“法律明白人”一起开展法律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活动,培养“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帮助引导辖区群众遵纪守法。

  搭建四个培养平台。一是建设一所法治学校。以村委会、社区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为平台,在人口密集的村、社区建设一所法治学校,定期派资深检察官,或者安排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为广大村(居)民讲授法律知识课。如市检察院从有限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为八卦山社区、小南坞村等村(社区)修建了文化活动室,使村(居)民有一个学习法律的活动场所。二是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在村(居)委会或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大力宣传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适当位置设置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长廊、法治游园、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设施。如鱼山镇风岗村依托村委会院墙,建成了“争当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长廊,制作了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处理、医疗纠纷化解等流程图,以“问—答”的方式悬挂了常见法律问题宣传牌,方便了村 “法律明白人”学法、运用法律处理日常矛盾纠纷。三是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社区)”赠书活动,为有条件的农村(社区)配备法律书籍,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村(居)民学法用法。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为黄泥头村、太平巷等村(社区)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本,帮助建起了5个村(社区)法律图书室。四是制作一套检察宣传手册。针对群众不熟悉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等情况,市检察院制作了包涵主要部门及其职责、举报工作问答、控告申诉指南、检察案例等内容的检察宣传手册,通过全市小学生向11万个家庭发放,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建立五项培养机制。一是建立教育培养机制。定期对“法律明白人”开展轮训,采取邀请专家讲座、播放真实案例、模拟真实法庭等多种形式,重点向“法律明白人”传授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立足检察职能,编制“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和资料,向“法律明白人”赠送《检察日报》等刊物,使其熟悉检察职能,动态了解全市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法律明白人”参与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司法实践活动,见证阳光司法,培养法治思维,提高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管理使用机制。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依法依规参加村、社区的有关决策决定、为村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援助等规范法律服务。如“法律明白人”吴建民积极对周路口街道广场社区居委会财务、低保户评定、大病救助、社保补贴、发展党员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对社区党组织执行党的政策及社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获得了广大居民群众的认可。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邻里纠纷调解,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了信访秩序。两年多来,“法律明白人”调解邻里矛盾纠纷达100余件,帮助邻里间解开疙瘩、和睦相处,很多信访问题都在基层得到了有效解决;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在村(社区)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带动居民学法用法。两年来,检察官、“法律明白人”联合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惠及人群1000余人。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检察官下基层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情况,并通报督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四是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建立专门的检察官下基层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活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严格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检察干警提职晋级、立功受奖直接挂钩。每年由院党组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嘉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并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评为不称职,并由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推荐检察机关培养的“法律明白人”参与全市十大“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对于入围初审、当选全市十大“法律明白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推荐其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到村(社区)两委任职,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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