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崔群生,来自赣州市宁都县的一个小山村,是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现就读于数计系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班。08年4月5日,我和同学在得雨生态园游玩时,救起了一名3岁儿童。这次成功施救,我感触颇深。下面,我把施救过程向大家作个汇报:
08年4月5日下午4点左右,我和同学一起到“得雨生态园”游玩。或许是由于一连下了几天雨的原因吧,那里的水塘边景色特别美,我和同学完全被其吸引住。我用手机给同学拍照片时,突然听到一个小孩哭喊着叫“妈妈”,我回过头,顺着哭喊声找过去,发现水塘里有个小孩正在挣扎。我来不及多想,急奔到水塘中间的小桥上,奋力伸手去抓小孩,可是够不到。由于当时情况紧急,我心里一急就立即跳入水中(我相信当时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会伸手相助的)。我水性并不怎么好,在3米深的水中,我只能伸手去摸索那个小孩,幸运的是左手很快就摸到了那个小孩,并将他举起,我的右手和脚不停地划动,努力寻找支撑点。幸好我的同伴在我将小孩举起的过程中已经赶来,并帮我拉起那个小孩。当我从水中爬上岸时,才发现手中的手机不见了。考虑到水太深,天也比较凉,自己全身都湿了,于是放弃了寻找的念头,把这名救起的小孩交给得雨生态园的工作人员后,就赶紧和同学一道返回学校换衣服。
当天晚上11点,这名小孩的父母本来正在外地打工,得知消息后便从工厂请假匆匆赶回景德镇。第二天,他们设法找到我,要我告诉他们我的姓名、班级,还想写封感谢信给学校,同时让媒体宣扬一下,但都被我婉言谢绝。他们还把我的手机从水里捞起来了,看到修不好,还特意买了一个新手机赔给我。
08年4月8号,《瓷都晚报》刊登了我救人的事迹,没写名字,报道称“只知道他们是景德镇高专的学生”。后来这件事情被学校领导发现了,当年4月27号在学校召开了表彰大会,授予我“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没过多久,市委政法委的同志也找我谈话,了解当时的情况,并授予我“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去年,市文明委授予我景德镇市首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
事后,我的一些同学问我救人的时候有没有想什么,我告诉他们,我什么都没有想,就是想把那个小孩给救上来。我的一些同学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让大家知道这件事情。我认为这只是件很平常的事,无论是出于道德还是社会责任感,碰上谁都会这么做;再说,老师和家长从小就教育我们要助人为乐,要懂得感恩。作为一名贫困大学生,国家、学校给予我助学金、奖学金,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做这一件自己应该做的事,是我报答社会的行动,不应该也不可以有过分的要求。
实话说,救人确实是一件光荣的事情。除了我那个同学知道外,我还告诉了我的父母。父母也为我感到高兴,但是他们的反应远没有我预想的那样强烈。而且,当父母听说我收了人家的手机时,还差一点骂我。后来经过我百般解释,我说当时只肯要回自己的手机卡,新手机是小孩父母硬塞给我的时候,他们这才说一句:“记得要谢谢人家!”那时,我才真正明白他们为什么经常教育我要“助人为乐”、“知恩图报”!
我虽然是一名贫困生,但我没有,也不会因为贫困而自暴自弃,相反,我以此为动力,以更加积极、更加努力的心态去迎接明天,挑战困难。自上大学的第一天起,我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组织的关怀引导下,在学校老师的谆谆教诲和同学们的关心帮助下,我已经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另外,我还被评为校“三好学生”、系“十佳文明大学生”,荣获了景德镇市“十佳共青团员”、校“十佳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并成功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
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我一定会好好把握大学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以便将来可以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祖国;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将和在座的各位一道共同努力,把景德镇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繁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郑重许诺,大学毕业后,如果有机会留在景德镇工作,我一定会为景德镇市人民做更多更好的事情。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