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赴浮梁法院检查《民诉法》实施情况(一)
市人大赴浮梁法院检查《民诉法》实施情况(二)
网络报道:8月26日,景德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赴浮梁县人民法院对该院2009年以来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副主任伍枝勤参加检查。浮梁县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领导陪同检查。
在浮梁法院,检查组采取召开汇报会,邀请部分基层组织、司法所长、司法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代表座谈会,抽查案件卷宗、走访等方式全面检查该院2009年以来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和民商事案件的受理、审理、执行、审判监督的有关情况以及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司法机关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协作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伍枝勤代表检查组对浮梁法院近年来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民事诉讼法》,牢固树立公正高效、居中裁判、平等保护、公开透明等现代司法理念,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经济关系,保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浮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伍枝勤指出:一是诉讼公正意识很强。强化了从立案、审理、执行每个环节的程序公正意识,切实加强了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确保了实体公正。二是为民司法的意识很强。在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注重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很好地做到了“法、理、情”三字兼收。三是思路清晰明确,重点突出,效果很好。特别是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工作方针,把调解工作贯彻于诉前、诉中、诉后,解决了问题,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安”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的很好。尤其是能克服经费保障困难,制定出台了很多利民、便民、惠民的制度和服务举措,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保诉讼效率的最大化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