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组来到市中级法院进行集体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博维参加视察
市人大副主任冯上延在会上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克勤会上作汇报
网络报道:8月24日上午,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博维,市人大副主任冯上延、伍枝勤、吴龙强等率视察检查组来到市中级法院进行集体视察,并对《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中级法院召开相关工作汇报会,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克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夏克勤向视察检查组汇报了市中级法院1至7月份各项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作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更加注重审判职能作用的能动发挥,更加注重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主动融入,更加注重及时回应和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更加注重扎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不久前,省委、省政府首次授予市中院“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根据日前省民调中心公布的统计数据,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的人民满意度位列全省设区市法院前茅。今年1至7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267件,结案3607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13%和下降12.37%;市中院受案1032件,结案943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4.77%和下降13.8%。
汇报会上还就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向视察检查组作了专项汇报。长期以来,市中级法院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竭力追求民事司法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法官行为的公正,依法保证人民法院正确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适用法律,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6083件,结案6050件,标的额30.49亿元,同比上升10.16%、11.03%和35.21%,其中市中院受案689件,结案742件,标的额20.86亿元,同比上升14.64%、10.42%和33.51%。
在认真听取市中级法院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和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专项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对市中院各项工作成绩以及在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冯上延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指出,市中级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体现在服务大局的观念上。注重围绕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抓好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慎处理涉国企破产案件等重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体现在司法为民的理念上。注重深化“社区日”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摸排、院长接访、重大案件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三调联动”、诉调对接,主动融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三是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水平上。市中院上半年案件各项质量指标和工作人民满意度均位列全省设区市法院前茅,案件上诉率、申诉率和抗诉率同比呈下降态势,执法办案能力不断增强。四是体现在法院队伍的素质上。以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抓手增强队伍综合素质,涌现出了俞坚敏、吴庆欢、徐春英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优秀典型。五是体现在接受监督的意识上。不仅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常委会汇报工作,配合并圆满完成人大常委会的各类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还经常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并聘任了多名人大代表担任司法协理员、司法监督员,提高了接受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六是体现在办理建议的责任上。对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建议办结率始终保持了100%。
冯上延还指出,市中院在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方面意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自觉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自身提高。注重组织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修订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刻理解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二是坚持司法程序。注重民事审判程序规定的严格执行,对案件流程进行严格跟踪监控,着力从诉讼首个环节起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程序权利。三是坚持民本观念。在民诉法的框架内增强审判方式的便民性,始终做到走近群众、依靠群众化解纷争。四是坚持质效监管。通过抓好以案件质量评查等为重点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体系,增强了办案人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冯上延强调,市中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工作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自身提高,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修订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刻理解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还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让《民事诉讼法》为社会公众了解熟知。二是坚持民本观念,在司法工作中树立程序意识,着力从诉讼首个环节起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程序权利。注重民事审判程序规定的严格执行,对案件流程进行严格跟踪监控,审限内结案率始终保持了100%。三是坚持质效监管,通过抓好以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为重点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体系,增强了办案人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市中院仅有1件民事案件被省高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则始终保持为零,案件各项质量指标跻身全省中院前列。
汇报会结束后,视察检查组还实地参观了市中院立案信访大厅。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等多种形式对市中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下一步,执法检查组还将赴全市四个基层法院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