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药监局纪检组长黄继红受贿案近日尘埃落定。黄继红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其受贿所得715万余元则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2009年,为了让黄继红帮忙解决拆迁问题,开发商卢某赠送其10万现金,但并没有打动黄继红,之后又追加50万银行卡。(10月14日九派新闻)
据悉,2009年宁夏鑫鸿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卢某曾提着一个茶叶盒来到黄的家中,请黄妻潘某转达来意。卢某离开后,潘某打开盒子发现10万元现金。似乎并没有打动黄某,于是在2010年卢某又到黄家中,留下50万银行卡。为啥卢某就能够肯定黄继红是嫌钱少呢?为啥不认为黄是因为不想再与其打交道而选择不理会,送出的10万未见动静那是因为黄上交廉政账户了呢?如果说卢某送出10万是“试水”,那么追加50万肯定就是“让鱼上钩”。
开发商卢某之所以会自觉地追加50万,肯定知道这50万不会“打水漂”,通过送出的10万以及一定时间的打听黄某的“习惯”再出击。所以,卢某自觉追加50万贿金,其实是了解黄继红行事作风之后为之。如果不是了解黄继红会做“权钱交易”的买卖,如果不是了解其“胃口”比较大,卢某自然不会主动追加50万。那么请托人的“自觉性”其实就是官员的贪腐行为“诱发”的。
也许有人会说,商人太坏,唯利是图,想方设法“色诱”、“利诱”官员就范,从而达到其“走捷径”的目的。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无过官员自身行得正、坐得端,能够坚守廉政信念如今,又何惧商人的利诱。商人作为请托人,行事作风也万不敢大胆,还不都是摸着官员的脾性行事,千方百计的讨好官员,为的就是将官员的脾气理顺了,哄开心了,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卢某的“自觉追加贿金”也是因为了解到黄的胃口大,所以官员的一切“作风漏洞”都有可能成为请托人的“突破口”。
笔者认为,在三严三实的大背景下,官员一定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只有严格把握住自己,坚守住底线,才能裹实身上的“防弹衣”严防请托人的“糖衣炮弹”。(来源:网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