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现场
收缴的脏物
网络报道(邓伟伟 记者:罗虹):近日,景德镇市公安局刑警支队“5.7”专案组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工作,成功抓获活跃在瓷都各建筑高层居住小区入室盗窃的“攀爬大盗”洪某峰及销赃人员文某某、洪某明,破获案件137起,案值360余万元,追缴金银首饰、手机、字画、瓷器等赃物507件,价值210余万元,捣毁了这个盗销一条龙猖狂盗窃犯罪团伙,展现了我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能力和决心。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刑侦工作,积极推动多警种合成作战,提高打击效能,副市长、公安局长何军威亲自部署,并时刻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副局长程志兵亲自带队到外地考察学习,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相关部门、警种开展合成作战。按照市局合成作战部署,刑警支队每周三组织全市现场勘查技术员对所有刑事案件现场痕迹物证进行串并案。3月中旬,技术人员成功串并出我市珠山、昌江、高新等地区自2014年6月以来发生的60余起中高档小区高楼攀爬入室盗窃案为同一人所为。这一重要线索立即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将其列重点督办案件,程志兵副局长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组织市县两级刑侦部门开展联动,并协调相关警种同步上案。刑警支队于辉耀支队长组织刑警支队、珠山、昌江、高新等刑警大队精干警力成立“5.7”专案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进行强力攻坚。
为快速厘清案情,专案组组织侦技人员对每起案件现场进行详细复勘,同时调取所有案发小区及周边街道、银行、超市等场所视频资料进行研判,通过对海量视频资料的分析处理,侦查员海底捞针终于从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身影,但可疑身影图像非常模糊,根本看不清具体人像。技术员并没有气馁,带着犯罪嫌疑人怎么来作案后又怎么离开的这些问题又根据犯罪嫌疑人多起案件作案路线再次采集案发周边及沿线的视频进行分析处理,最终获取到该可疑人员清晰的人像照片,并分析出其可能隐藏在吕蒙大桥至豪德广场一带居住。虽然有犯罪嫌疑人人像图片,但仍然无法确定该人员的身份。为查明犯罪嫌疑人具体身份,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林胜、教导员刘新民带领侦查员兵分几路,对其可能居住的吕蒙地区开展地毯式摸排访问,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专案组在某瓷厂宿舍锁定租住在此处的洪某锋(男,39岁,江西婺源县人)为该案犯罪嫌疑人。
为确保抓捕万无一失,专案组在洪某峰居住的某瓷厂宿舍进行全天候无缝隙秘密守候。经过连续四天的蹲守,侦查员发现,洪某峰异常狡猾,反侦查能力很强,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在自己居住的单元楼门口、楼道、阳台等多地安装多个摄像头时刻保持警戒。为了不打草惊蛇,侦查员以退为进,立即将蹲守点退到其出行的必经路口。 5月7日傍晚5时左右,当大摇大摆的洪某峰一出现在侦查员的视野中,立即被守候多时的侦查员成功擒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撬棍、螺丝刀、绑带等作案工具,同时在其居住的房屋中搜查出大量的瓷器、金银首饰、手机等赃物,后经清点达到507件之多。
根据前期调查,侦查员就知道洪某峰系盗窃惯犯,有多次前科、吸毒、具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多次采取非正常手段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抓捕时,洪某峰激烈反抗,态度嚣张,拒不认罪,且故伎重演,想再次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针对这一情况,专案组树立不破案不收兵的决心,采取非常措施,对其反侦查伎俩逐一攻破,最终犯罪嫌疑人洪某锋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及铁的事实证据面前,交待了自2014年6月份以来在我市20多个居民小区、商住楼采取从楼顶或单元过道攀爬入室进行盗窃137起的犯罪事实。尔后,专案组循线追踪继续从赃物去向入手追查销赃人员,通过审讯深挖,洪某峰老老实实的交代出金银首饰销赃嫌疑人文某某和手机等电子产品销赃嫌疑人洪某明。尔后,专案组迅速出击分别在我市和婺源县抓获销赃嫌疑人文某某、洪某明。经审查,二人对多次销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个在我市多个高档小区疯狂盗、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被成功歼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