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李国华 余亮):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乐平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该局一是明确责任。制定印发了《乐平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局党组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范围,明确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二是强化落实。局长和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所分管的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职责的责任体系,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和作风转变。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显示屏、宣传栏、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上廉政建设和法制教育课,收听收看全省财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书记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加强对财政系统干部的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