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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30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419

  网络报道:继去年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以后,景德镇市加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步伐。截止3月24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所辖4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全部调整到位。调整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进一步明晰,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进一步凸显。

  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按照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的要求,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整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保持现有机构、编制和职数不变,内部整合力量。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派出机构,这次不作新的调整。

  调整以后,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6个室为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的必设科室,其中,在原有1个纪检监察室基础上,各县(市、区)普遍新增了1-2个纪检监察室。调整以后,4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1%和人员编制总数的60.3%,比调整前分别增加16%和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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