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乐平市财政局迅速部署,全力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该局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结转结余资金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详细规定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措施和会计处理。建立了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汇总、分析并上报全市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同时,该局从加强预算管理着手,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为百姓谋利的“刀刃”上。(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