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琦把锦旗递到了何军威手中
网络报道:9日上午10时许,景德镇市公安局大门鞭炮声阵阵,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欧阳琦拿着一幅写有“市场经济捍卫者,知识产权保护神”的锦旗递到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军威的手中。“太感谢了,谢谢公安干警维护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外宣布破获一起全国首例涉嫌侵犯建筑陶瓷著作权案,涉案的江西某企业,受利益驱使,大量仿制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的、受著作权保护的瓷砖,目前,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自首归案,当地警方拟将该案侦查终结,并移交至景德镇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也是破获的全国首例侵犯建筑陶瓷著作权案。
无独有偶,近日,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红叶”产品被仿冒,法院责令侵权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的产品,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销毁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陶瓷作品及产品被仿冒侵权,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近年来,日用瓷、建筑瓷、艺术瓷仿冒案件频发,最近这两起案件也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们为何要维权?未来面对侵权我们该如何去做?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案例
瓷都建陶专利遭遇外地“李鬼”
2013年3月中旬,一通电话打到了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客服部,一位经销商称,他负责经营的“景赐坊”牌浮雕凹凸木纹瓷砖在市场碰到了大量相同比例大小的仿冒品。这一通电话很快引起了公司上下的警觉,据了解,该款浮雕凹凸木纹瓷砖是鹏飞公司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出的新产品,2012年获得了由江西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经过多方探访查证,该公司终于锁定了仿冒自己专利产品的生产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鹏飞建陶公司多次派人与仿冒企业的负责人沟通对话,希望对方终止侵权仿制行为,但都没有取得效果,为了让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鹏飞建陶公司向有关部门报案。
2014年1月29日,警方受理了鹏飞建陶公司的报案,并立案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2月份左右,江西某瓷砖生产公司的市场经理李光(化名)从湖北省黄冈市火车站旁的陶瓷批发市场中,发现由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生产的“景赐坊”牌系列木纹瓷砖市场销售良好,便在取得样品后带回公司进行仿制并大批量仿制销售。
调查期间,警方走访了多地进行调查,了解了该涉案公司仿冒鹏飞产品的生产流程,取得了该公司销售仿冒产品的凭证,并在其公司内发现了大量瓷砖存货。办案民警表示,他们掌握的情况是,涉案的侵权陶瓷公司法人代表刘明(化名)在明知自己的公司涉嫌侵犯了景德镇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的著作权后,在2013年9月9日前销售了大量的侵权瓷砖,同年9月9日,在省版权局通知其行为侵权后,依然无视法律和鹏飞建陶公司的合法权益,继续对外销售9880箱瓷砖,并在12月又生产了5000箱。
经过多次和司法部门进行研究。警方认为涉案公司在得知自己侵权后,仍然复制生产销售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其公司的法人代表刘明和另外三个主要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罪。2014年6月23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向警方自首,法人代表刘明也于当年12月中旬自首。目前,当地警方拟将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景德镇市检察院处理当中。
私企仿冒本土知名企业产品被告
2014年9月,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举报称,在我市湖田三宝村附近有一私营企业仿制公司生产的《国庆60周年庆典瓷》产品,该公司法律事务部人员会同法律顾问根据举报线索,明察暗访,于2014年9月17日在我市湖田三宝村附近发现了造假窝点——昌江区均明瓷厂。
2014年10月10日,2辆警车8名法警赶赴造假窝点突击查证,在生产现场将造假者生产产品截获封存。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于2014年11月26日开庭,对昌江区均明瓷厂仿制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庆60周年庆典瓷》产品一案进行审理,并于2014年12月12日下发民事调解书。被告昌江区均明瓷厂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了原告作品并生产、销售,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造成原告损失。责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的产品,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销毁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被告汪某于调解书生效之日后即赔偿原告景德镇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对话
企业:这不仅是一次“胜利”
鹏飞建陶木纹砖侵权案向世人先开了建陶市场的侵权乱象的一角,谈及此次维权成功的感受,欧阳琦感慨良多。“如果我们企业没有维权意识,这个事可能就这样算了。”欧阳琦告诉记者,在此类维权过程中,如果企业不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证的困难度将大大提升。“在细节上,我们提供关键的东西,因为有关部门对产品的生产并不熟悉,所以在维权中,企业自身的工作的也很重要。”
欧阳琦说,从维权开始直至公安部门终结侦查,期间各级领导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维权,但在这么重视的情况下整个维权历程还经过了一年半时间。“为什么要历经这么长时间,是因为很多人感觉仿冒已经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我要告诉大家,因为很多侵权人没有法律意识,当发生了我们去相当部门举报,一般是经过调解,别说让侵权方赔礼道歉,经济赔偿都难。”欧阳琦说,在此次维权中,他们就曾经多次和侵权公司反复沟通,但对方依旧知法犯法,还在销售生产侵权的产品。
既然维权这么困难,为何还要站起来维权,欧阳琦有着自己的解释,他说,事情出来对企业事小,但希望通过这项举动去呼吁更多人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他认为,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搞创新让企业成长才是关键,而不是仿冒。
“虽然事情很纠结,过程很痛苦,我们搜集前期信息,走当地公正程序,再走到今天的胜利并不容易,但这个事的重大意义是让更多知法犯法的人知道有这个事,让他们停止仿冒,很多企业依旧有侥幸心理,还在仿冒,我希望他们能尽快收手,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制在不断健全。”
公安:过程很艰难,意义很重大
“这是我们第一次办理这类的案件,难度很多,过程也很艰辛,但意义是重大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胡剑敏这样告诉记者。“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仿冒是犯罪,对方也请了著名的律师跟我们交涉,说我们办错案了,并通过各种渠道,要我们撤案,还说我们公安机关受理此案是错误的,说我们的查案对企业造成恶劣影响要反诉我,办这个案子,我们也顶了很大的压力。”
胡剑敏说,这个案子最大意义在体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特别是在目前国家经济新常态下,如果不给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不给市场一个健康的法制环境,所有企业都可能陷入恶性循环之中,瓷都公安正是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按照证据认定追究违法犯罪行为的正规法律程序,最终侦破结束。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警示一些人,让他们知道仿冒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不要有侥幸心理。该案不单是维护了鹏飞建陶的合法权益,更是起到了震慑这类犯罪行为,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人员要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积极作用。”
思考:
面对侵权,就要“较真”
鹏飞建陶木纹砖侵权案成为了全国首例侵犯建筑陶瓷著作权案,但此类侵犯著作权并非个例,被人侵权,花一年半载的功夫去“追债”,看似很“傻”。但对于整个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现在陶瓷市场就是缺少这么一批“较真”的人,虽然在相关法律和程序并不是很健全的今天,这样的“较真”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却只能收获些许回报,但最终最大的受益无疑还是属于这些“较真”的企业自身,你仿冒我的产品,我追责,久而久之,仿冒产品的现象肯定会有所好转,创新的产品将真正得到尊重。如果“较真”的人再多一点,仿冒成为人们摈弃的所在,那整个陶瓷市场将会怎样欣欣向荣?
创新是一个行业的发展之基,一个行业的健康需要你的“较真”,不但为了自己,更为了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