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据记者初步统计,超半数地区、单位整改通报中提到了不同级别的“一把手”出现问题,局级干部违法违纪屡见不鲜,“个别地方和单位存在‘一把手’说了算”(宁夏),甚至“‘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山东)。此外,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违规带病提拔干部等也都是各地区、单位巡视和整改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党风廉政网 11月21日)
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德斯鸠有这样一段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经验。”英国教授阿克顿勋爵也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监督,致使少数“一把手”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办事一人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关于这一点,我们不妨听听一些贪官的现身说法。山东省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说的很直白,官当到我们这个程度,就没有人监督了。被称为“卖官书记”的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受贿达千万元。他事后在对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说:“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的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这表明我们的体制、机制对一把手权力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存在许多问题。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形成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根本办法还得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首先是规范权力运行。要对权力运行程序做出规定,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议事规则,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有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由班子领导集体充分讨论,实行票决,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其次是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层级监督,完善上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二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一把手的权力分化。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点规范收入申报、资产的评估、资产的检查等重要环节。
最后,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可以有效突破关系网,避免形成地方和集团利益,使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权力得以约束。要对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轮岗交流,对于党政领导、组织、人事、资金审批、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要适时轮转岗位。(来源:网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