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失联”的事,又有新的进展。新京报记者从接近当地警方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因涉嫌受贿500万,郭宜品已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但警方提供的举报奖金只有区区500元。(9月22日 新京报)
在现在的消费水平500元能干些什么?只够五六个人在一个普通的酒店吃顿饭,只够私家车一周的油钱,只够一个普通朋友办婚礼的份子钱等等。但如今可以在加上一条可以用500元通缉腐败官员,是否有人会为500元出卖市长,警方为何开出了500元的赏格?确实让人费解。
在我国反腐力度不断加强的今天,越来越多贪官望风而逃,而遭到悬赏通缉的却比较少,在因贪官一般贪污巨大,跟贪官有交集的又都是不差钱的人,就算是通缉悬赏也要至少花6、7位数,才有可能打动贪官身边的人,从而站出来举报贪官的行踪。而警方平时开出6位数悬赏要犯非常常见,但是遇到贪官只开出了500元的价码,是不是赏金比起官员的贪污金额相差太远。这样的话,会不会让普通群众误解,警察有意包庇贪官,消极办案,有作秀的嫌疑。
公安部于1998年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第257条:“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一规定被证明在高额通缉要犯中效果是显著的,有力的增加了办案效率。
众所周知,一般贪官受贿至少都在7位数,甚至是8位、9位数,如果能够把官员绳之以法,就能把这些赃款充实到国库变为改善民生,国家建设之财。因此如果能够把赏金提高到足以让人心动的数目,将对惩治腐败,充实国库大有裨益。但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和标准,必将在通缉奖赏上产生新的腐败,因此必须出台专门的奖赏制度,规定标准,严把审批流程,让其在阳光下运行,做到这些并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