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沿用30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将被废止,今后企业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上填写年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七项规定内容。其中第七项规定的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向社会公示。据了解,以前的企业年检制度要求企业提交审计报告,网上申报,再到工商窗口送审等诸多流程,耗时耗力。而现在采用电子年报制度后,企业只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关经营情况并上传就可以了。
针对可能存在的部分企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情况,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每年工商部门将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对中签企业进行检查,每次抽签比例不少于3%。同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也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报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