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
亮点回眸
2008年,我市学前教育有幼儿园526所,在园幼儿4.5万人,城市幼儿入园率达到95%,农村幼儿入园率达到70%,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迭75%;高中教育现有学校52所,其中:普通教育学校28所,职业教育学校24所;在较生4.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2.9万人,职业高中(含中专、技校)1.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8.32%。
2008 年我市义务教育免牧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19.53万人,金额1848.6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5278人,金额379.8万元,累计金额为2228.4万元。
我市自古以来就有尊师重教、学风浓郁的良好传统,素有“乡无不教之地。地无不教之人”的美誉。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市教育事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市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事业驶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
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市义务教育只有中小学66所,其中,小学62所,初中4所;在校学生4276人,其中,小学生3882人,初中生390人;教职工39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我市农村的小学大多设在乡村祠堂,城镇的小学大多数设在同乡会馆,只有少数中小学有独立的校园,教学设施简陋。
——改革开放之初,我市义务教育有中小学660所。其中,小学588所,初中72所。在校学生10.4万人,其中,小学生7.6万人,初中生2.8万人;教职工650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0%。我市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正在向普及初中教育过渡,农村基本是“村村有小学,乡乡有初中”,中小学也逐步从祠堂和会馆中搬进了新建的校园,办学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逐步实现了“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
——2008年,我市(含乐平市)义务教育有中小学630所,其中,小学552所,初中78所;在校学生19.7万人,其中,小学生14.2万人,初中生5.5万人,教职工1.5人。适龄儿童人学率达99.8%。
198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市经过十年的努力,在1997年实现了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比规
划提前了3年完成任务,我市的义务教育工作位于全省前列。进入新世纪,我市义务教育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及时把工作向两头延伸,一边抓学前教育的普及,一边抓高中教育的普及。2006年,国家修订《义务教育法》,我市义务教育学制也从原来的“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过渡,这标志着我市的义务教育真正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2007年,我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31%(城市为100%),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7.42%,我市及浮梁县代表江西省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的“两基”评估验收,“两基”工作受到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好评。
保障机制
我市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统筹规划义务教育的发展,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确定了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完善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义务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3年,我市教育经费仅有47.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4.2%;1985年,我市教育经费870.4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2.8%(以上均不含乐平市);2008年,我市教育经费5.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5.45%,实现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一高于、三增长”。
——新中国成立之初,义务教育的学杂费、课本费由学生家长负担;1986年, 《义务教育法》颁布后,义务教育免除了学费,家长只负担杂费和课本费;2005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当年我市有9.26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了“二免一补”,金额达677.43万元。2008年,全省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这标志着义务教育强制性、普及性、公益性、免费性的要求得到了全面落实。
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中小学教师工资得到了保障,学校公用经费有了大幅提高,小学生公用经费由改革开放前每生每年3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元,初中生公用经费由改革开放前每生每年5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学校的办学条件也得到了明显改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义务教育完成投资6.55亿元,我市农村中小学基本上实现了楼房化,教学设施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随着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可以说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最漂亮的房子是学校。
【采访札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增强义务教育活力,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由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向高术平、高质量义务教育迈进,结出了一个又一个丰硕的果实。可以坚信的是,随着我们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的内涵和普及面还将会继续扩展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