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3月30日至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叶永强带领下,景德镇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民政局、乐平市、珠山区、珠山街道、乐平市高家镇、莲花塘社区居委会及高家村委会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市社会福利院、珠山区社区服务中心12343热线、莲花塘社区及乐平市高家镇高家村老年协会进行检查,召开了部分街道、乡镇和村居委会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了部分无子女、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三无”老人。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了整改意见。最后,叶永强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年人权益保障法》,重视做好老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保障场所及经费到位,以确保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开展老龄工作要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计划开展工作;四是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市县两级的经济发展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