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河游泳馆
犯罪嫌疑人
网络报道:昌河游泳馆作为全民健身的一个场所,每年暑期均对外开放,由于这里的设施、环境在景德镇地区属于“高大上”,因此暑期每天带孩子前来游泳市民络绎不绝。8月23日下午,昌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一名小女孩在泳池玩耍时遭遇了一名中年男子的“咸猪手”。
当民警赶到现场找到这名中年男子时,这名男子带着自己7岁的儿子已穿好衣服正准备离开,民警当即把他带回所里进行盘问,这名男子叫田某,今年42岁,于当日下午四点左右带孩子来昌河游泳馆游泳。面对女童家长的指认和民警的盘问,这名男子情绪很激动,拒不承认猥亵女童的行为。当听说在游泳馆抓到一名色狼时,又有两名女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前来昌河派出所指认了该男子对她们也进行了猥亵行为。面对猥亵行为取证难的情况,民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并对游泳馆的监控视频进行了查看,巩固证据,视频记录的情况与三名女童的叙述基本一致,而与田某的供述有很大出入。目前,田某以猥亵儿童罪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泳池遇色狼,请大声说出来
游泳时最好戴游泳镜,能看清楚水下状况。一旦被色狼“偷袭”,能记住其体貌特征。游泳时提高警惕,看见有迎面而来,或是侧面撞来的男性,要注意闪避。一旦被骚扰,要保持冷静,不要离开现场,当场大声把真相告诉周围人,或大声叫喊让工作人员报警,这样可有效威慑惩治色狼,浇灭其嚣张气焰。只要当场叫喊抓住对方,完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