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93 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会上,就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问题强调,抓作风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笔者认为,抓作风建设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保障机制,下功夫、用狠劲,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首先,要形成良好的从政环境,好的风气。环境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是作风建设的外部条件,党内外环境对作风建设有着重要影响。营造良好的作风建设环境,也要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和党员行为,确保作风建设有所依归、有所遵循,提高全党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用制度展示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用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什么、怎么做具有强烈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这一切在基层在各单位都可以通过制度机制确定下来,权责问题、授权问题、监督问题都要明确,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要从各级干部特别是先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嫉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其次,要在制度上为作风建设定标立规。制度为作风建设从思想上定标。党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是党风的内在依据。党风反映党性,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建设必须从增强党性入手。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党性的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基本要求,能从思想上为作风建设定标,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党内生活锻炼,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下坚实基础。制度为作风建设从行为上立规。行为是作风的具体体现,作风优良必然表现为行为先进,作风之弊必然产生行为之垢。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将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符合党性要求,除了要重视思想教育,还要通过制度为行为立规,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开展工作、从事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要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改进作风,不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加强和改进作风,核心在于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突出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根主线。这就要求我们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解决“ 四风”问题。诸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发展环境、用地拆迁、机关效能、三公经费、会风文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建章立制,形成常态效应,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反弹”。认真解决一系列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群访群诉、越级上访的势头,大幅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改革取得新进展,实现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