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召开“举报宣传周” 新闻通报会(二)
网络报道:6月24日,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就开展2009年“举报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截止今年5月,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大案要案42件54人,已提起公诉45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44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职能,办案和预防工作保持了深入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截止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大案要案42件54人,已提起公诉45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44人。市人民检查院侦办的“章社乐贪污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在2008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市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惩治严重腐败犯罪;注重办案质量,提高打击职务犯罪的准确性;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在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努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水平。要更加注重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扎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预警工作,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一案三卡”和执法档案制度,认真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强化各办案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执法办案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使全体办案人员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既敢于监督别人,也勇于接受别人的监督,始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检察工作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举报电话及网址
会上通报了自2009年6月中旬起,全国检察机关将使用统一的举报电话12309。新启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域名:http:www.12309.gov.cn;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网址:http:www.jcy.jdzol.com;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电子举报信箱:
举报答复和重奖举报人
新闻通报会上通报了举报职务犯罪通常采用的方式:走访形式举报、书信形式举报、网上举报以及电话、传真举报等形式举报。在答复举报人的问题上,检察机关除对匿名举报无法答复外,对实名举报,都应区别不同情况,及时答复举报人;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惠不能当场答复的,在自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会上还通报了奖励制度: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已经设立专门用于奖励举报人的专项基金,对于举报有功的人员,一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