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7 月28 日,我市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指定的收购库点按每50 公斤135 元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敞开收购农民粮食,以稳定早稻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按照《2014 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0.5 公斤1.35 元,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早籼稻必须为2014 年生产的等内品,以国标三等品为标准品,即早籼稻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机米率44%-47%(含44%,不含47%),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0.5 公斤0.02 元浮动。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据了解,全市已有两批44 个收购库点被列为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按照预案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稻谷国家标准做好最低收购价早籼稻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早籼稻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要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