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最近以来,景德镇乐涌公安分局把大力开展纠正立案统计不实作为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三项建设”,大力加强立案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立案不实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该分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如实立案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标准,规范办案单位接处警、受案、立案、办案、销案、统计、上报等工作程序。明确界定接警和立案、办案、统计之间的分工、衔接,确保刑事案件不在流转过程中丢失。对于公安部已明确立案标准的案件类别,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量刑标准作为立案标准决定案件是否立案;对于公安部尚未明确立案标准的案件类别,要正确理解立案条件,只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必须立案侦查、如实统计。为了杜绝“压案、吃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分局还出台了《五条办案硬性规定》,并按照“白天案件当天清,夜间案件隔日清”的要求严格执行。
二是层层把关,如实立案。该分局为夯实如实立案工作基础,把立案检查关口前移到接出警环节,保证每起报警和案件都有登记、有着落。分局法制科、政工监督室坚持每月下基层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接报警原始记录,与各单位内勤一起查阅各种案件薄册,对案件逐一核实登记,掌握了解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走访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查找遗漏案件,不断提高群众的报案意识。
三是网上管理, 平台监督。该分局从加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录入工作入手,凡符合公安机关立(受)案标准的案件,都要进入警综平台案件办理流程。以警综平台监督和制约如实立案工作,同时强力推行网上办公,实现网上执法、网上管理、网上监督,进一步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保障如实立(受)案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是强化督导、刚性问责。该分局还切实强化对纠正立案统计不实工作的督导检查、责任追究和考核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对立案统计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明确提出领导不如实立案就要离职,民警不如实立案就要离岗。对于有案不立、立案不报、案件不上网的,发现一起,追究一起;以所队为单位,故意瞒报3起以上一般案件的,所队长引咎辞职;加大刚性问责力度,对有案不立、立案不上网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不如实立案,故意瞒报案件的,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撤职的坚决撤职,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