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开展农民普法教育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针对这一实际,浮梁县普法办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普法办齐动员、齐出力、通过“健全机制、突出重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着力提升新型农民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确保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进一步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各乡镇、各部门及时调整了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普法办的力量,确保乡镇普法办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普法对象1%比例配齐法制辅导员,切实落实普法经费。各乡镇司法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了全县普法宣讲员队伍,健全了学法讲座、普法讲师团、信息交流、档案管理等一套普法工作制度,力求从组织领导、管理机制上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考核评比工作。全县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各地年度检查考核内容, 建立健全了各项考核机制和考核评分标准,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进行考评,并坚持每年督查1次。
在普法工作中,该县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了对乡镇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骨干、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并突出重点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法律六进”工作,从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现实需求出发,重点宣传普及了与农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
在普法形式上,该县一是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加强了乡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二是从2006年开始,利用几年时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干部,建立健全“两委”干部学法档案,并从“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制的干部,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三是在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同学法等家庭学法和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四是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学习法律,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五是加强了流动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了维权办公室,为他们提供维权指导和诉论代理,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五是采用法制文艺演出和网络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县普法办经常邀请外地歌剧团进行法制文艺演出。喻法于剧,喻教于乐,效果很好;鹅湖镇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成“普法七字歌”,并请曲艺队在全县巡回演唱;县普法办开辟了“五五”普法网专栏,设立了“普法动态、经验交流、理论文章、法律服务、法律知识问答、图片新闻、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库”等栏目,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12·4“活动期间,各乡镇紧扣时代主题,利用歌舞、快板、小品、采茶剧、诗歌等形式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六是结合农民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教育。司法工作者对山林权属纠纷、邻里纠纷、婆媳不和等,不厌其烦,苦口婆心,一一化解,受到老百姓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