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闻要追究自己刑事责任后,李某终于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积极筹款并主动到庭,将拖欠八年的抚养费全部履行,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协商确定了关于小孩的探视事宜。
近日,赣州市信丰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民生抚养费纠纷案件,运用刑事处罚做后盾,给被执行人以震慑,平衡法理与情理,妥善处理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申请执行人肖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信丰法院于2014年作出判决,判决双方生育女孩由申请执行人肖某抚养,被执行人李某应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至其女儿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抚养费分文未付,肖某遂几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多次前往李某家中依法执行;于2015年、2019年、2022年多次对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名单,但被执行人仍一意孤行,对法院的执行置若罔闻。
2022年3月,接线索举报,执行干警赶到李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协商未果,由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及变动情况,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李某仍不知悔改,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依然逃避执行,对长期未履行的抚养费推诿耍赖,并仍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整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李某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
在听闻要追究自己刑事责任后,李某终于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积极筹款并主动到庭,将拖欠八年的抚养费全部履行,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协商确定了关于小孩的探视事宜。事后,申请执行人向信丰法院送来锦旗以表感谢。(赣州市信丰县人民法院 温珍旺 刘洪兵 黄裕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