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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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频()讯 4月14日,《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
据介绍,《规划》共设置绿色发展、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改善六大类23项36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个。“十四五”期间,抚州市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大重大工程,包括减碳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净土工程、美丽乡村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清废工程、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抚州标杆”。
2021年抚州市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第一,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9.6%,同比上升1.1%;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其中,抚州市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8.4%,同比上升1.7%;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在全省排名第三。全市有5个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6个县位列全省前十名。到2025年,抚州市中心城区PM2.5浓度降到26.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以上。
2021年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优良,13个国家考核断面、28个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到100%,3个市级、2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水质综合指数为3.6902,同比提升了7%,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到2025年,确保全市国考和所有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Ⅱ类水质比例达到75%以上。同时,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果,推动该市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确保流域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余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