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农村大部分地区,道路交通还很不发达,交通秩序相对滞后,因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因此,有关部门在整治农村交通秩序时应当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科学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使交通秩序的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如此才能防止整治过后故态复萌。
要做到这点,一要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农村交通秩序整治牵涉的部门很多,涉及交通秩序管理的法规、规章也各不同,不同的管理部门都从各自管理的需要出发,分别制定和执行不同的规定,有的甚至产生矛盾,相互冲突。因此,立法机关应针对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使各个相关部门的交通管理都统一到一个相同的法规之中,使执法和管理的标准相对统一,从而树立执法权威。二要抓早抓小,做到整治常态化。农村交通秩序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维护和整治交通秩序也就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袁要根据农村不同的季节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整治活动,并根据农村地区某些交通违法情况易于发生的时间规律,提早谋划,及早动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纠正、事后教育,严防整治期间规规距距,整治结束则我行我素的现象发生。三要密切配合,做到合理分工。农村交通秩序的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农机、安监、工商、乡(镇、场)、村与交警部门的协同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使农村交通秩序整治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