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以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创新,智慧监管,综合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以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创新,智慧监管,综合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将所有检查对象纳入名录库,按区域、行业、规模、要素等科学分类管理。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上半年,全市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环境执法检查320家次,其中对一般排污单位开展216家次,重点排污单位104家次。
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了解企业相关情况,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违法必究。清单内企业或项目一旦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突发环境事件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从清单中剔除。目前,全市共梳理131家符合条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统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536家次非现场检查。
推进自动监测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建设完善了景德镇市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终端,将在线监控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互动式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目前,有52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实施自动监测,另有8家重点排污单位正进行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验收、联网工作。
严格网格化监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划定的下级网格按照“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模式进行严格监管,形成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乡镇属地监管的环保执法监管格局。(来源:景德镇日报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