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施建军、苏建云报道:近日,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永丰县罗铺垦殖场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名老人躺在道路边上生死不明。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将生命垂危的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事发现场已不见肇事车辆的踪迹,路面只残留部分伤者的血迹和半截肇事车辆的雨刮器。大队立即启动事故逃逸侦查机制,兵分三路展开侦破,一路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一路在调取录像,一路沿路询问了解摸排。该案发生在傍晚且下着雨,加之事发路段并没有视频监控,事故现场又没有其他人目击者在场,使案件侦破犹如大海捞针,一度陷入僵局。
事故现场只留下了半截雨刮器,是什么车辆遗留下来的犹未可知。通过民警不断的排查,一辆浅蓝色的宗申牌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该车先是与受害人同方向行驶,而后过了3分钟又折返回来,并在原地停留了1分钟左右才离开,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在询问路过事发地点的一辆红色大货车司机时,该司机明确地告诉民警当时看到一辆三轮车车主停下来将一名行人扶至路边,这一线索更加肯定了民警的排查方向。民警克服一夜未眠的疲惫加大了排查力度,发现该车从八江乡高家村出来,而后又返回村里。事发次日下午,从医院传来受害人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民警马不停蹄前往高家村展开调查,民警逐一对高家村所有电动三轮车的户主进行走访排查,在排查到高某时,民警发现高某的电动三轮车右前侧有碰撞的痕迹,车上的雨刮器也少了半截和事发现场遗留的雨刮器相吻合,民警判断高某有重大嫌疑,立即将高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讯问。
起初高某还百般抵赖,狡辩。经过斗智斗勇,高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原来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高家村出发去亲戚家拿红薯,路过事发地点时,因雨天视线受阻将正在步行的受害人罗某撞倒。撞倒人后,下车将受害人扶到人行横道上,然后趁着夜色逃逸回到自己家中。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高某本想瞒天过海,以便达到躲避赔偿和法律制裁,谁知还是被民警快速破获。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目前,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在固定相关证据后,经法律程序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高某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